关于做好2021年上海高校市级重点课程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稿时间:2021-04-14浏览次数:604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推动课堂教学革命,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上海高等学校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实施方案》(沪教委高〔202030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度上海高校市级重点课程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高〔202117号)的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2021上海高校市级重点课程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课程须为我校开设的本科课程,且已被列入校级课程建设项目,已入选国家级和市级称号的课程原则上不再列入本次申报范围。

2.申报课程应具备一定的建设基础,鼓励由高水平教授参与建设,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符合科学性、先进性的现代教育思想。应注重教学理念转变和教学方法创新,具有鲜明特色,教学效果显著,学生评教良好。

3.申报课程类型包括:在线课程、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社会实践课程、示范性全英语课程。

二、申报办法

1、根据通知要求,学校拟向市教委推荐12上海高校市级重点课程各二级学院(部、中心)组织申报,并完成院级初审择优向学校推荐。

2、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经学校批准、校内公示无异议后,将组织课程进行在线平台填报,报送上海市教委。

3市教委将组织评审,择优公布立项课程名单。立项课程建设周期为两年。

三、申报材料提交要求

请二级学院(部、中心)于421日下午16:00前将《上海高校市级重点课程申报书》(一式1份)、《上海高校市级重点课程项目申报汇总表》(一式1)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行政楼337室),电子稿发至yuanwg@sdj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上海高校市级重点课程申报书.docx

附件2:2021年上海高校市级重点课程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3:《上海高等学校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实施方案》(沪教委高 〔2020〕30号).pdf

附件4:《上海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度上海高校市级重点课程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高 〔2021〕17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