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稿时间:2022-10-07浏览次数:61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挥教师队伍“主力军”、课程建设“主阵地”、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强化优质课程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上海电机学院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培育与认定办法》(沪电机院教〔2022〕203号)等文件精神,现决定开展2022年度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已结题的“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建设项目(包括校级课程思政教学团队内课程)。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条件

1.申报课程负责人须为我校正式在编在岗教师,必须是该课程的主讲教师。

2.课程可由一名教师讲授,也可由教学团队共同讲授。教学团队成员近三年必须参与过该课程的主讲或建设。

3.课程授课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近五年无教学事故。课程教学团队人员结构合理,任务分工明确,集体教研制度完善且有效实施,经常性开展“课程思政”教学研究和交流。

(二)课程条件

1.申报课程须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课程思政教学改革和完善。

2.课程结合所在学科专业、所属课程类型的育人要求和特点,深入挖掘蕴含的思政教育资源,优化课程思政内容供给,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以政治认同、家国情怀、文化素养、宪法法治意识、道德修养为重点,将做人做事的基本道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使命与担当以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方法贯穿到课程教育教学中。

3.课程注重课程思政建设模式创新,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互动性与针对性,形成可供同类课程借鉴共享的经验、成果和模式。

4.课程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组织学生积极开展社会实践,促进学生自我教育,使课堂教学与社会实践相互支撑,不断拓展课程思政建设方法和途径。

5.课程考核方式和评价办法完善,育人效果显著,综合评教结果优秀(课程负责人近一学年综合评教数据均在校前50%以上),形成较高水平的课程思政展示成果,具有良好的示范辐射作用。

三、申报方式

1.课程负责人填写《上海电机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书》以及汇总表,向所在二级学院(部、中心)提出申请。电子版申报材料提交要求:申报书及相关附件全部做成PDF文件(签字盖章页须签字和盖章),以目录的形式,做成一个文件夹。形式如下:

 

3.二级学院(部、中心)对申报的课程进行院级审核,择优向学校推荐。以部门为单位于10月28日(周五)下午16:00前将申报书及附件、汇总表电子稿发邮件至tangjy@sdj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教务处

                              2022.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