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稿时间:2024-03-28浏览次数:144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教育部关于课程思政建设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提升课程思政建设质量,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根据《上海电机学院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培育与认定办法》(沪电机院教〔2022203)等文件精神,现决定开展2024年度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范围

申报课程须是已结题的“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建设项目(包括校级课程思政教学团队内的课程)

已认定为校级及以上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的,本次不再参评。

(二)申报人条件

1.申报课程负责人须为我校正式在编在岗教师,必须是该课程的主讲教师。

2.课程可由一名教师讲授,也可由教学团队共同讲授。

3.课程授课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课程负责人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突出的专业成就,能够准确把握本课程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方向和重点,并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

4.课程负责人近两年教学综合评价须至少有2学期高于校平均分。

(三)申报课程条件

1.课程结合所在学科专业、所属课程类型的育人要求和特点,深入挖掘蕴含的思政教育资源,优化课程思政内容供给,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以政治认同、家国情怀、文化素养、宪法法治意识、道德修养为重点,将做人做事的基本道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使命与担当以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方法贯穿到课程教育教学中。

2.课程注重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注重价值塑造、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统一。

3.课程注重课程思政建设模式创新,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互动性与针对性,形成可供同类课程借鉴共享的经验、成果和模式。

4.课程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组织学生积极开展社会实践,促进学生自我教育,使课堂教学与社会实践相互支撑,不断拓展课程思政建设方法和途径。

5.课程考核方式和评价办法完善,育人效果显著。

二、材料报送要求

1.课程负责人填写申报书、汇总表,并向所在二级学院(部、中心)提出申请。

本次申报全部提交电子版材料,提交要求:申报书与规定的附件材料(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思政典型案例、其他材料)做成PDF文件(签字、盖章页须扫描)。提交形式如下:

二级学院(部、中心)进行审查、汇总,于412(星期五)16: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电子版材料(申报材料、汇总表)发邮件至 tangjy@sdju.edu.cn

联系方式:38223152,唐老师。


附件1.上海电机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书.doc

附件2.上海电机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3:课程思政典型案例.docx


教务处

2024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