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度上海电机学院“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稿时间:2021-06-18浏览次数:570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市教委相关工作要求,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主渠道作用,挖掘综合素养课和专业课的育人功能,推进学校课程思政教育教学体系建设,根据《上海电机学院课程思政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及《上海电机学院深化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实施办法》,现启动2021年度上海电机学院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中国系列”课程、已在开设的综合
素养课程、各专业的专业教育课程。

      二、申报要求
      1.
课程建设的负责人必须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含中级)或博士以上学位,有较强的从事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学生评教良好,能按相关要求进行项目建设工作;
      2.
课程教学团队结构合理,教研活动和科学研究活跃,成果比较丰富,有教改项目或发表相关教研论文及成果;

      3.每位申请人只能申请主持1项课程,已获学校或市级立项的课程建设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4.
尚有教学研究项目未通过结题验收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5.近两年有课程建设、教学研究项目延期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6.其他具体要求见《上海电机学院课程思政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

      7.特别说明:已列入2021年课程思政校级教学团队建设计划的课程不单独参加本年度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建设项目的申报。

      三、经费资助
      课程建设周期为两年。学校资助获得立项建设的课程,每门1万元的专项建设经费。
      四、上报材料
      1.
课程负责人填写《上海电机学院课程思政项目建设申报表》,附课程教学大纲;

      2.二级学院对申报的课程进行院级评审,并遴选上报学校

    3.请二级学院于628日前将申报材料(《汇总表》、《申报书》)电子稿发送至fuxp@sdju.edu.cn,纸质稿(一式3份)提交行政楼322室

附件1:上海电机学院课程思政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沪电机院教〔2017〕253).docx.docx

附件2:申报书.docx.docx

附件3:汇总表.xls.xls